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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眼里只有你(2 / 2)


飞燕望了自己的身体一眼,关上冰箱,将取出的两瓶啤酒放到地板上,拿起成团丢在一旁的运动服质料衣裤穿上,并披上大衣。接着他拿起啤酒走过来,手指轻巧地拔去瓶盖,将其中一瓶递给荆王,自己则拿起另一瓶喝了一口,皱起脸蛋。「好苦……」嫌苦,别喝不就得了?这种道理对飞燕说不通。荆王从飞燕身上移开视线,以中指推了推墨镜镜框,只喝了一口啤酒。相当沁凉,但也不过如此而已。



「啊!对啦……」飞燕在荆王身旁坐下。这是三人座沙发,但荆王身材高大,因此纵使只坐两人,依然不能说是绰绰有余。不过这样总比和这个男人相对而坐好。假如飞燕像外出时那样压低连身帽盖住眼睛,那倒无妨;但若是从正面承受他那直接的视线,荆王便会坐立难安。「听说现在地下区乱到爆,你知道吗?荆。」



「剪刀手的事啊?」



「没错。听说悬了赏耶!一只两亿,共有四只,所以是八亿。哇,天价耶!我还在想是哪来的神经病出这么多钱,原来是个拉夫『利俗』亚的小说家。写小说那么好赚啊?」



「谁知道?我不认识小说家,不清楚。」



「喀哈哈哈哈!我当然知道你不认识小说家啊!」



不知飞燕究竟觉得哪里好笑,竟突然放声大笑起来,最后甚至抱着肚子,在沙发上缩成一团。他动得太厉害,身体隔着大衣触及荆王,虽然力道颇轻,却令荆王有种难以形容的尴尬感觉。荆王原想起身离席,却忍了下来。别看飞燕外表如此,他的年纪早已称不上小孩,而且又是颇具人望的S*K首领。龙州联合的核心为王龙与S*K,对荆王而言,飞燕还有利用价值。飞燕的情绪不甚稳定,行动时依据的通常是心情,而非利害关系;为了些鸡毛蒜皮的小事惹他不高兴,并非明智之举。



这是身为王龙首领的他应尽的义务。



只是如此而已吗?



笑了好一阵子的飞燕苦着脸喝干啤酒后,将酒瓶放到茶几上。



「最近啊……实在很无聊。」



他深深地叹了口气。



他老是这样突然改变话题与语气。



「该怎么说咧?提不起干劲?敌手敌手敌手,没有半个敌手!我好饥渴。啊!超想干架,好想大打一场,打得昏天暗地、热血沸腾。有没有强到爆的对手啊?」



「去挑战剪刀手如何?」



「牠们只是畜生,畜生走到哪里还是畜生啊!」



「听说蜥蜴人的智能和人类没有差别。」



「哦?是吗?荆,你懂得真多耶——呜呜呜,好冷!」飞燕突然发起抖来,双臂紧紧抱住自己的身体。谁教他刚洗完澡便喝啤酒?飞燕有个体温比普通人高上许多的毛病——是不是疾病不得而知,总之他有这种体质,稍不注意就会出现冷颤、头痛腹痛关节痛或反胃等感冒症状。医术士也找不出病因,没有具体治愈方法,他对退烧剂及止痛剂又早已产生抗药性,唯一的应对之道便是以往的经验——别让身子着凉,较能维持健康。



因此,飞燕一年到头都穿着厚重衣物;但伤脑筋的是,他自己却会偶而疏忽。或许就像感官了还要偷偷下床的小鬼头,其实是故意疏忽的



无论如何,真亏飞燕生就这种体质还能活到现在。更何况他不只活着,还是代代相传于龙州历史背后的暗武术「八十四散乱打」的宗师级高手。



这么说来,吴戒也是他的同门。他们和只懂自创干架法的荆王不同,所学的招式多样而精纯,法度严谨,早已渗透于身体之中;而运用这些招式的方法,也牢牢地刻印在脑海里。飞燕早已停止成长,个头未达平均身高,又有副稍微逞强便如火炙般发热的身体;若非历经磨炼,绝无法成就这等火候。



然而,飞燕并未因此耿耿于怀,也未曾诅咒自己的命运。他这个人一遇到看不顺眼的事,便会怒火冲天,暴跳如雷,但那剧烈的怒气却是直截而不带丝毫阴影;若是碰上趣事,又会哈哈狂笑,满地打滚,打从心里高兴。



每当被飞燕那双漆黑的眼眸凝视,这颗空虚的心便像是被人硬伸手进来搅和一阵似的。



——我拿这个男人没辄。



荆王心中已有这种既定的成见,因此纵然只是不和飞燕对视,也让他有逃避的感觉。



但飞燕却若无其事地邀荆王喝酒,坐在他身旁,和他闲聊,靠近他。飞燕将龙州联合交给荆王管理,只要荆王开口,飞燕便立刻行动,将交待的事一一办好,并踮起脚来拍拍荆王的肩头,说道:「和你合作真是正确的抉择,我什么也不用想,好轻松……」宛如朋友一般。



荆王没看飞燕一眼,一口气喝干啤酒,将酒瓶放到茶几上。



「你不要紧吧?」



「……唔……啊,还好啦!」飞燕回答,沉默片刻,却又突然跳了起来,踩着沙发椅背与扶手起身。「对了!既然悬了赏,铁定会有一堆厉害的侵入者闻风而来嘛!对吧?荆!」



「或许吧!」



「那ZOO说不定也会来啰?那个皮巴先生或是多明德什么的!」



「……对啊!」



这番话大出荆王的意表。是啊!也有这个可能。



ZOO——这么说来,那家伙也会来。



当然,这只是可能,并非确定;但飞燕有个毛病,便是凡事都往有利、有趣及自己期望的方向想。



「不过我还是最想和皮巴打。皮巴真是超劲爆的,他是头一个轻松闪过我『微尘』的人,太扯了!活像个不停顿的断头台!啊!我好想干掉皮巴,好想扁死他,痛殴他一顿。哦!我的热血沸腾了!喂!荆,你也和我一起去嘛!」



「不,我——」



「干嘛啊!别那么孤僻嘛!偶尔陪我一次有什么关系?我们去玩去干架去捣乱去大闹一场嘛!一定很好玩的!」



「可是……」荆工的脑海突然闪过那家伙的脸孔。



鲜红的头发。



不屈不挠的嘴角。



固执的双唇。



尖细却意志强韧的下巴。



美好且上等的齿列。



而最吸引人的是——那橘色的眼眸。对抗命运的眼神。我绝不会死,我要活着,活着,活着,活着,奋力活下去。



那道眼神烧灼着我,而之后那家伙也真的烧了我。我差点死了,觉得自己再也无法动弹;但我知道敌人步步逼近,我得逃,不逃便会被杀。我会死,化为乌有,被人遗忘,变为不曾存在。我不要,我不想死,不想被遗忘——不,不对,不是这样,不光是这样。



我当时想的,是不想遗忘。



我想活着。



我想记住她。



记住那个曾经爱过我的傻女人。



那个或许已无人记得,渺小、悲惨,被一切舍弃却仍强自振作,最后还是只能选择死亡的软弱女人。我希望能记得曾有过这么一个女人,记住她美丽时的容颜,而非悲惨的遗容。



或许我的心其实并不空虚。



只是软弱而已。



我的心太脆弱,不认定自己空虚、无知无觉,便活不下去。



说来愚蠢,我居然到现在才发现,才清楚自觉。



那时的我与白己的软弱正面对决并获得胜利,才能活下来。



我拿飞燕没辄,是因为他坚强。



我为了生存,一直掩饰自己的软弱。



而飞燕若不坚强,则无法生存。



每当飞燕那坚定不移的黑色眼眸直勾勾地凝视着我时,我便害怕自己窝囊脆弱的部分全被揭露出来。



「ZOO……」



其实,荆王不完全明白自己在追求什么、渴望什么。他并未纯真到对脱口而出的话语信之不疑的地步。



只不过,每当他想起那对鲜艳眼眸中闪耀的光辉,胸口深处便微微地发热,嘴角也一反常态地松弛。



当我阖上墨镜下的眼睑时,我的眼里只有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