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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5章(2 / 2)


  太子却伸手在思归的耳垂上捻了一下,“你怎么连耳洞都有?”

  思归晕倒,她今天好像是成了太子的观察对象,上了马车之后就觉得殿下的目光在她身上扫来扫去,最后竟连耳朵这么个小地方都没放过。

  说起来这位的目光也是够敏锐的,思归用水粉膏子堵住耳洞,再涂上一层她用在脸上的黑粉,遮盖效果一直奇好,从没被人看出来过,不想今日却被殿下穷极无聊,坐在旁边上看下看地硬给发现了。

  只得动脑筋再编理由解释,“因为我先天有不足之处,长大后定然会样貌偏于阴柔,所以我娘从小想把我当女孩儿养来着,可惜后来看我性子太野,一点没有女孩儿的样子,她才不得不作罢。”干笑一笑,“殿下今日真是好细致,连我身上这点小问题都看出来了。”

  太子也惊觉自己这状态不对,板起脸把头转向前方,“本宫方才不小心看见的。”

  他已经连着数日控制着自己不要使劲去盯着莫思远看——整日去留意个小宦官小侍卫那成何体统!

  可是今日坐在一起却忽然控制不住了,不但在不自觉间又将人从头到脚看了个仔细,刚才还借故重重摸了一把。

  说实话,按照太子的清高心性,要是能提前给他点时间考虑一下,那他是绝不可能做出这种很有借机沾人便宜之嫌的登徒子行径。

  但事发突然,殿下来不及细思,手上的动作已经先于头脑做了出来,除了满心的惊诧和不自在,其它就实在没什么好多说的了。

  他堂堂的大擎朝储君,清高倜傥,有无数名门闺秀为之神魂颠倒的太子殿下,竟然一个没克制住就去悄悄捏了某个人的——下体!下体都算不上,那只是个假小子真宦官的十分挺翘肉感,捏在手里弹性十足的屁股而已。这种可怕事情自然是能藏多深藏多深,永远不要再提起,连自己也要将之彻底忘记才是最好。

  思归则是在心中暗嗤,不小心?鬼才信你!

  自从我上了车你就跟发现了什么新奇玩意儿一样,对着我研究过来研究过去,不就是个天生宦官吗,至于这么看稀罕一样看来看去!

  当然了,天宦也确实是有点稀罕,特别是身边一个熟识之人忽然被发现是个天宦的时候。思归想,要是换了她碰到此类事情,估计也会遮遮掩掩将这熟人从头到脚研究一番。太子殿下想干什么都没必要遮掩,当然可以正大光明研究她一番。

  思归无奈,好像每次她和太子同乘马车都有度日如年,浑身不适之感,好容易到了太子府,思归总算熬出升天,一溜烟回了自己的住处,洗漱更衣,再同溜溜达达前来找她的柳余涵拍肩搭背,摇头晃脑地大聊一通之后,终于觉得一切回归了正常。不由对柳余涵暗存期望,心道:柳兄,你可要坚持住,别在得知我是宦官之后也大惊小怪,到时一定要拿出点淡定从容的气度来才对得起你金陵第一才子的身份!

  柳余涵说起自从开春后,皇上的龙体好似也康健了许多,因此京城之中最近一切安稳,各方势力都蛰伏不动,静观局势。

  思归思索一番道,“以太子殿下现在的处境看,局势自然是越稳越有利,现在这个态势对我们来说是当是极好的才是。”

  柳余涵晃着折扇道,“然也,思远兄弟虽然年幼,但见识还是不错的,眼光老道,说出话每每都深得我心。”

  思归和他笑闹惯了,于是重重给了柳余涵肩头一掌,“去你的,说谁年幼呢!本少爷我这是少年老成。”又道,“那既然最近没什么大事,我们是不是就可以悠闲一阵子了?”

  柳余涵用看乡老的眼光看她,“谁说最近没什么大事!要说起来,最近是有一件盛事才对!你难道没听说过?京城中每年到了这个时候就会有几家王侯贵戚出头,一起办一个鹿韭诗会。”

  思归一脸不明白,“什么诗会?”

  柳余涵摇头晃脑道,“姚黄,赵粉,状元红;白玉,二乔,墨魁香。牡丹又名鹿韭,白茸,百雨金。鹿韭诗会自然就是牡丹诗会喽。嘉宁老候爷府上有一个祖传下来的大牡丹园,占地广阔,修缮得精美绝伦,园中栽种了无数名贵牡丹花树,每到花开时节,京中的几家王侯贵戚就要挑头出来在他家的牡丹园中办一场诗酒盛会,能应邀前去的都是百里挑一的名门闺秀,王孙公子,宫中得宠的公主也能去转转,这已经是个每年不成文的惯例了。”

  思归这下听明白了,此时的民风还算开放,男女之防虽然也很被看重,但总算没有那些严苛到变态的规矩礼法约束着女子不能出闺门一步。这鹿韭诗会听起来像是一个给京城中这些名门闺秀与王孙公子们制造见面场合的聚会。

  想到满京城中数得上名号的闺秀都会盛装前去,思归顿时十分向往,殷勤问道,“柳兄有请柬没有?到时可能捎带上小弟一起去开开眼界?”

  柳余涵笑道,“就知你必会动心。少白倒是能弄来请柬,不过我们用不上,到时跟着太子去就是了。我听元大人说,皇上这次还特意嘱咐过,说太子殿下去年便没参与,今年不可再错过,当与臣下子侄们同乐才是。”

  思归听着有意思,“皇上自从楼妃陷害太子那件事后,对殿下倒是一直关照。殿下现在连太子妃都还没有呢,他这一去只怕诗会上的小姐们要抢得打破头了!不成,你我到时也要努力表现才是,不能让殿下一人把风头全都占了去。”

  ☆、第四十章

  牡丹为百花之首,艳冠群芳,有名家诗作盛赞:庭前芍药妖无格,

  池上芙蕖净少情。

  唯有牡丹真国色,

  花开时节动京城。

  ……

  嘉宁侯爷府的鹿韭园中。

  真国色的牡丹开了满满一园子。一株株吐蕊怒放,入眼一片花团锦簇。

  花美,名目也好听,什么赤龙焕彩,粉面桃花,葵花湛露,乌金耀辉,粉的紫的,绿的黄的,看得人眼花缭乱,目不暇接。

  比这满园姹紫嫣红更美的是满园娉婷婀娜,盛装打扮的贵女千金,每位小姐身后都带着一两个俊俏的小丫头在繁花间漫步笑语。或端庄婉约,或俏丽怡人,比花解语,比玉生香。

  而比众千金更加夺人眼球的是极少会屈尊出现在这种诗酒宴乐场合的太子殿下!

  这情形说起来有些怪异,但事实又确是如此。

  殿下因为实在是没把这什么鹿韭诗会看在眼里,所以打扮十分随意,穿了身素色锦袍,很是利落潇洒的就来了,全身上下清清爽爽,只在腰间悬了块盘龙玉佩彰显身份的尊贵不同。

  虽穿戴得素雅低调,但太子殿下的长相实在太过出众,一身简洁素色的衣袍也被他穿得俊逸不凡,卓然贵气中带着一派浑然天成的倜傥风流,走到哪儿都像会发光一样,能吸引无数道遮掩着痴迷含情的目光。

  园中泰半的千金都在不停看太子,而太子不知是不是最近习惯使然,眼睛总是不自觉的在一片花团锦簇,姹紫嫣红中找一只蜜桃。

  思归正和柳余涵在一起看王尚书家千金的咏牡丹诗赋,旁边还有不知如何已然与她化敌为友的赵世子。

  王蕙忻王小姐是京中有名的才女,其父便是那日奉旨与毓王一同出城迎接太子的礼部尚书王忠。王尚书当年曾中过探花,是个饱学之士,小女儿王蕙忻家学渊源,文采亦是不凡。

  王小姐不但诗写得漂亮,人也美貌婉约,气度娴雅,早早便做出几首咏园中牡丹的佳句,与众人落落大方地细语品评。

  她身周围了不少人,除了思归一伙,还有几位公子和数个与王蕙忻相熟的闺秀,这一年一度难得能正大光明和京中才俊照个面说上几句话的机会,谁也不肯落后,就算没王小姐的才华,那也要沾沾闺蜜的才气,站在她附近多露露脸。

  王小姐确实是有学问,过不多时,周围诸人中就只剩下柳余涵与另一位年纪稍长的秦侍郎还能和她对答如流,其余人都做了陪衬。

  思归很有自知之明,晓得凭自己那做首艳诗都要东拼西凑苦思半日的水平不宜上前献丑,因此十分安稳地和赵覃站在一旁陪着。

  赵覃虽然和思归握手言和了,但也只停留在见面能不互相瞪眼的阶段,这时见思归不做声就凉凉地道,“莫公子不是向来思路敏捷,肚中有说不完的笑话趣谈,怎不上前去露两手?”

  思归不介意承认自己学问不如人,淡淡看他一眼,实事求是道,“这几位都学识渊博,正在谈论的又都是些风雅之事,我那些乡俗俚语不适合过去讲。”